
接到法院传票,说自己卖的商品侵犯了别人的注册商标——很多电商卖家、实体店主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慌。要不要赔?赔多少?会不会坐牢?以下问答集中解答。
问:收到法院传票第一步做什么?
答:第一,不要慌,更不要置之不理。缺席判决对你最不利;第二,看清楚原告是谁、主张什么商标、要求多少赔偿;第三,看清楚管辖法院和开庭时间;第四,在答辩期内(一般15天)提交答辩状;第五,尽快找商标律师评估。
问:我卖的商品有合法进货渠道,也侵权吗?
答:根据《商标法》第六十四条,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,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仍然构成侵权,只是不用赔钱。所以"合法来源抗辩"的关键是:第一,不知道侵权;第二,能提供进货合同、发票、付款记录、供应商信息。
问: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商标侵权?
答:根据《商标法》第五十七条,以下行为构成侵权:第一,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;第二,未经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;第三,销售侵权商品;第四,伪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;第五,帮助他人侵权(故意提供仓储、运输、邮寄等便利)。
问:赔偿一般多少?
答:商标侵权赔偿按以下顺序计算:第一,权利人因被侵权受到的实际损失;第二,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,按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;第三,参照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;第四,以上都难以确定的,由法院在500万元以下酌定。电商卖家如果销售额不大,赔偿一般在几千到几万元不等。
问:不侵权抗辩有哪些思路?
答:第一,自己的商标与原告商标不近似,商品不类似;第二,原告商标未实际使用(可以要求原告提供近三年使用证据,拿不出的不承担赔偿);第三,自己使用在先,在原告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;第四,商品是正品平行进口,适用权利用尽;第五,原告商标是通用名称,不具有显著性。
问:要不要私下和解?
答:看情况。如果确实侵权、销售额不大、原告要价合理,和解是省事的选择;如果原告狮子大开口、或者你有不侵权抗辩,就不建议轻易和解。最好让律师和对方谈。
问:会不会坐牢?
答:一般民事侵权不会坐牢。但如果情节严重,可能构成刑事犯罪:假冒注册商标罪(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)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、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。普通卖家偶尔卖几件,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。
问:怎么预防被诉?
答:第一,进货要从正规渠道,保留发票和授权书;第二,商品标题、主图不要用他人注册商标;第三,自有品牌注册商标;第四,发现可疑商品先咨询律师;第五,不要贪便宜进货来源不明的商品。
问:应诉要准备哪些材料?
答:第一,答辩状;第二,进货合同、发票、付款凭证;第三,供应商信息(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);第四,自己的销售记录(证明销量小);第五,商品实物(对比是否近似);第六,原告商标的使用证据(如果主张原告未使用)。
收到商标侵权传票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应诉。积极应对、找律师、准备合法来源证据,多数案件能以较低成本解决。
具体可以咨询尚标知识产权服务集团网站客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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